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涉企行政检查频次上限
发布时间:2025-05-30

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涉企行政检查频次上限

检查主体

检查事项

检查依据

年度检查频次上限

检查方式

是否跨部门联合检查

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对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执行情行政检查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职工有权督促单位按时履行下列义务:()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登记或者变更注销登记;()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转移或者封存;)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河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管理中心可以对未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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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现场“双随机”检查(特殊规定的除外)


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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