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印发《2022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 知
各管理部(分中心)、机关各科室:
《2022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已经市公积金中心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抓好落实。
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12月13日
2022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为安排部署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深入推进部门联合抽查,着力提升市公积金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成效,按照市双随机办要求,结合市公积金中心实际,制定2022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和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
一、随机抽查内容
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情况;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情况;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缴存基数执行情况;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情况。
二、抽查范围
已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规模以上企业的5%。
三、抽查时间、次数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全年安排2次内部联合随机抽查,1次部门联合随机抽查。
四、“双随机”联合抽查计划
为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尽可能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积极与其他部门开展联合抽查工作,结合市公积金中心监管工作实际至少开展一次,参与部门尽量不少于3个单位,不断提高部门联合抽查在日常检查中运用的比例。
五、抽查原则
随机抽查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透明、提高监管职能、落实严管措施、降低行政成本的原则开展工作。
六、抽查方式
抽查对象的确定: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查。
检查人员的确定:从本单位执法检查名录库中随机选派。
七、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充分认识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实施,统筹安排,将各项工作要求切实落到实处。
2.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检查随机抽查人员要严格把握检查标准,统筹兼顾,与被检查单位做好对接。
3.总结经验,力求实效。要加强监管工作力度,对检查结果进行公开公示。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提高,完善监管机制。
4.检查人员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遵守工作纪律,依法行政,廉洁执法。
附件: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度内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