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政府

今年以来,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总体目标,认真履行法定职责,规范行政行为,把握住房公积金事业平稳较快发展这一主题,深入开展全系统法治建设工作。现将法治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推进法治建设深入开展

市公积金中心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上升为“一把手”工程。市中心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断深入推进法治公积金建设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今年以来,市公积金中心严格落实各项法治建设工作任务,将法治建设工作列入中心党组会、主任办公会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与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同部署、同督导、同落实。召开专项工作会议,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于年中工作会议上听取机关各科室、各管理部(分中心)法治建设情况汇报

二、依法行政,依法履责,扎实开展各项工作

(一)完善依法决策制度建设。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将合法性和合规性审查作为重大决策前置程序,坚持“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对涉及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资金使用情况,坚持会前充分调研、听取干部职工意见,会上充分讨论、集体酝酿、集体决定,确保各项决策充分民主、科学有效、程序合法

(二)加大普法力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按照普法工作要求,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并结合住房公积金工作实际,“住房公积金制度在哪里,法治宣传就走到哪里”,“群众需要听什么,我们就宣传什么”,通过组织中心机关及16个管理部(分中心)深入开展“法律六进”宣传工作,为营造全市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公积金力量。

(三)加强执法学习培训充实执法队伍力量。制定党组会法律知识学习计划,重点学习《习近平依法治国》及《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国家法律法规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大力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工作,采取“请进来,走出”的形式,加强对执法人员行政执法实务内容的培训,并定期发布行业案例共同学习,今年开展培训3次,做到执法岗位人员学习培训全覆盖。严格落实执法证资格考试制度,组织全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工作,保证每名执法人员学习时长不少于30学时24年,新增执法人员8人,辅助执法人员12人,最大程度实现符合条件人员应考尽考,执法岗位人员全部持证上岗。

(四)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为进一步健全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机制,结合公积金管理实际,今年,我中心加大法律顾问力量,聘请河北海岳律师事务所3名专业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参与重大事项决策讨论,为本系统提供法律咨询、对外合同或其他重要事项谈判、法律纠纷处理等法律服务和专业意见、建议,使中心在做出重大决策之前,充分听取专家和律师意见,积极发挥其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

)优化业务政策,防范业务风险。市公积金中心不断优化调整业务政策,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一是实施“四提、两降、一转、一取消”公积金贷款新政,推出“商转公”贷款业务,支持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持续向好二是严格业务标准,规范业务办理。对各项业务政策进行全面梳理,结合实际操作中的焦点、难点问题,不断细化完善业务操作标准。修订完善《沧州市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管理实施细则》,编制并公开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流程和办事指南,进一步提高了业务办理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三是完善购房提取政策。下发《关于调整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要求严格核查提取要件,增加提取时间限制条件和《承诺书》要件,有效防范套取行为的发生。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做好执法证管理相关工作。针对市司法局部署的行政执法资格认证、考试工作,按时梳理到期证件,上报相关资料,做好新证换发和考试安排工作。二是做好热线服务工作。市公积金中心制定《沧州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咨询、投诉和举报管理办法》,同时在网站公布投诉举报热线及邮箱,所有留言与信访回复率均达100%。12345热线服务“及时签收率、及时回复率、群众满意率、办件解决率”保持100%。三是积极化解社会矛盾推动实现服务型执法新模式。制定《调节制度》,通过借鉴枫桥经验,建立执法调解室,促进投诉举报案件劳资双方进行事前调解,在职工投诉单位案件中,全年仅立案1起,运用调解手段成功调解案件16起,为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起到了重要作用。

成功申报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城市。今年以来市公积金中心结合行业趋势和工作实际,积极申报试点工作。经过近10年的政策积累,广泛开展灵活就业人员调研工作,实地考察重庆、常州、晋城先进工作经验,2024年11月28日得到住建设部批复同意,我市成为全国第三批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城市。12月4日,我市召开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工作会议,对试点工作全面动员部属。

强化法制宣传工作市公积金中心采取集中宣传与重点宣传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扩大法治建设工作的影响。一是制定《2024年“政策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在全系统开展以“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活动。2024年,全系统共组织开展宣传活动404次,走访企业1038家、乡镇村175,开展宣讲会118次,发放宣传材料近45万份二是结合“八五”普法工作要求,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利用办事服务大厅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平台及悬挂宣传条幅,通过现场咨询、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提高群众对住房公积金系统法治创建的知晓率。

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在中心网站开辟专栏对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业务流程、职责权限、工作动态、权责清单等事项进行公开,提高工作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

、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今年我中心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对照上级要求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制度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的能力仍有待提高;三是执法队伍建设仍有待增强。

为做好今后法治建设工作,我中心将从以下四方面努力:

(一)加强学习,提高依法行政意识。我中心将着重开展全体干部职工学法工作,提高职工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公积金管理队伍。

(二)深入调研,优化完善政策。我中心将深入一线调研,对工作中遇到的公积金堵点难点进行分析研究,持续优化各项业务政策,充分发挥公积金住房保障作用。

(三)广泛宣传,持续开展法治宣传活动。结合我中心八五普法工作规划要求,合理制定普法工作内容与工作计划,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公积金宣传氛围。

(四)提升执法效能,锻造素质过硬的行政执法队伍一是全面梳理执法领域制度文件,结合国家、省、市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及时更新执法领域制度,做到与时俱进。二是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充分运用执法调解机制,正确处理好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与企业实际承受能力的关系。三是认真做好八五普法收官工作。对照《八五普法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梳理五年来法治建设工作内容,做好档案组卷工作。四是优化催缴催建执法流程。按照省住建厅执法监督处检查工作建议,调整公积金执法文书,统一标准,全面规范执法检查案卷档案。

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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