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首批灵活就业试点缴存人员公积金贷款成功发放

沧州市首批灵活就业试点缴存人员公积金贷款已成功发放,贷款总额达182万元。

10月23日下午,任丘市住房公积金工作人员成功为景女士夫妇办理30万元公积金贷款。今年4月,景女士了解到灵活就业人员可自主缴纳公积金的政策。4月2日,她便去服务大厅开户,确定每月2000元缴存金额。4月17日,她的丈夫也开设了个人账户。夫妻二人每月共缴4000元,让公积金成为家庭理财的“稳定小助手”。今年10月,夫妻二人看中一套二手房,却因资金紧张面临购房难题。此时,两人想起公积金账户的“小金库”,恰好于10月20日满足“缴存满6个月”的贷款条件。10月23日,任丘住房公积金工作人员为二人办理30万元贷款。这不仅解决了景女士购房的燃眉之急,还通过公积金低利率优势节省了利息开支

2024年11月,沧州市成为全国第三批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城市。2025年4月,这一政策在全市全面推行。政策实施以来,凭借灵活的缴存方式、对等的使用权益,获得灵活就业人员群体的广泛认可。目前,缴存人数达34784人。

经过6个月的规范缴存,部分灵活就业试点缴存人员已达到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沧州市城区、任丘、吴桥、泊头等管理部(分中心)完成首批5笔试点缴存人员的贷款发放,贷款总额达182万元,节省利息约22.3万元。

首批贷款的成功发放,标志着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下一步,沧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不断扩大政策宣传覆盖面,持续优化服务流程,让更多灵活就业人员通过住房公积金实现安居梦想。

来源:沧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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