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沧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以来,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按照《河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总体目标,强化法治思想,规范行政行为,充分发挥中心党组在推进全市公积金系统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着力打造法治公积金、智慧公积金、安全公积金、廉洁公积金、榜样公积金、和谐公积金,进一步提升我市住房公积金法治化水平。现将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市公积金中心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工作,成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落实责任科室和工作职责。将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住房公积金业务工作同部署、同督查、同落实。以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促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合法规范为目标,持续稳步推进各项工作。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精心谋划,注重效果。我中心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点分解细化,布置到相关科室及各管理部(分中心),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章可循。对住房公积金管理政策中的关键环节和难点问题,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制定解决方案,确保工作有序推进。二是以清单动态调整工作为抓手,全面梳理中心内部行政法规事项,夯实依法行政基础。根据实际情况认领、变更政务平台清单实施事项,逐一列明各项内容,并细化到每个环节。在公积金网站公示权责清单,接受群众的监督。三是规范权力运行, 全面落实“减证便民”。开展住房公积金贷款“一趟清”业务,实现缴存职工“最多跑一次”。同时,我中心强化工作人员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等效能建设制度,切实提高服务效能。四是优化公共服务,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认真贯彻落实住建部加快建设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要求,开通门户网站、网上大厅、自助终端、服务热线、手机短信、手机客户端、微信公众号等公积金服务渠道及综合管理系统。积极拓展线上业务办理渠道,进一步提升“互联网+公积金”服务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建设市公积金中心以规范性文件清理为契入点,认真开展梳理工作;强化内部制度建设,提升自身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逐步建立预防为主奖惩并举动态纠偏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内部制度控制体系。一是高度重视规范性文件起草工作。由办公室专人负责,为今后可能承接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起草备案审查工作做好准备。二是进一步完善决策管理制度。规范决策提报程序,强化决策审查管理,严格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相关条款要求,在充分调研分析的基础上,及时提交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决定。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一是严格执行决策程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对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使用及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及监督。其它一般行政决策事项则由中心直接负责,市公积金中心根据“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采取召开党组会、主任办公会等形式,实行集体议事决策。二是深入推进法律顾问制度。中心与衡泰律师事务所签订协议,通过法律顾问对日常法律咨询做出及时、准确的解答,为住房公积金重大决策提供法律依据和法律建议。对业务合同、章程及其他法律文书认真开展法律审查并出具书面意见,同时积极参与有关法律纠纷调解,开展专场法律知识培训,对提高中心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起到了积极作用。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修订原有执法制度,制定《法制审核人员学习培训制度》、《行政执法行为用语指引》及《执法事项服务指南》,促进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二是加大执法力度。严格落实《关于建立打击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行为协作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严惩违规使用公积金行为,以推进住房公积金有序、健康、可持续发展。三是做好执法证管理相关工作。针对市司法局部署的行政执法资格认证、考试工作,按时梳理到期证件,上报相关资料,做好新证换发和考试安排工作。目前,共有执法人员43人。

(五)社会矛盾化解情况一是中心规范信访工作秩序,依法及时处理信访诉求群众可在中心网站、市长信箱等渠道进行网民留言,拨打投诉、监督电话投诉举报,所有留言与信访回复率均达100%2021年11月,我中心实现12329与12345热线双号并行,群众可24小时了解公积金政策、反映问题,有效满足了职工的诉求。二是重视矛盾化解工作。中心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将矛盾纠纷隐患消除在萌芽阶段。20213月,我中心收到一家企业职工反映公司拒不缴纳公积金问题,通过多次前往该企业与工作人员沟通、讲解政策,促使该企业已200余名职工开立公积金账户。三是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2021年9月,我中心印发了《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的通知》,明确业务科室和各管理部(分中心)的职责、任务目标,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提供制度保障。同时,制定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月报告制度,各管理部(分中心)明确专人负责扫黑除恶斗争工作信息报送,每月报送线索摸排数量及“三书一函”的接收、整改、落实、反馈情况,确保线索问题一经出现,立即整改。

二、存在的问题

在完善各项工作措施的同时,我中心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宣传力度仍有所欠缺,后期将持续通过网站、业务办理大厅、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继续扩大住房公积金的受众面;二是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缺乏强有力的措施保障,我们将积极探索与人、税务等相关部门联合加以推进

三、下一阶段整改措施

为进一步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我中心将严格落实各项政策,以检查中存在的问题为重点,认真开展整改工作:一是加强宣传力度。在中心网站法治建设栏目,及时更新工作状态,宣传法治相关文件,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二是抓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贯彻落实,加大依法依规推进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力度,维护企业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权益。三是严格落实《关于健全防范住房公积金骗提骗贷机制的意见》,完善岗位制约机制和风险防控机制,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行为依法进行严肃查处。

 

 

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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