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依法治市办:
今年以来,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总体目标,认真履行法定职责,规范行政行为,把握住房公积金事业平稳较快发展这一主题,深入开展全系统法治建设工作。现将法治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推进法治建设深入开展
市公积金中心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上升为“一把手”工程,不断深入推进法治公积金建设。今年以来,市公积金中心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严格落实各项法治建设工作任务,定期召开工作会议,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并听取机关各科室、各管理部(分中心)法治建设情况汇报,将法治建设工作列入中心党组会、主任办公会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与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同部署、同督导、同落实。今年以来,市公积金中心党组召开35次党组会,开设学习专题,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北、在沧州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并增设法治学习专题,系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法律知识,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二、依法行政,依法履责,扎实开展各项工作
(一)完善依法决策制度建设。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将合法性和合规性审查作为重大决策前置程序,坚持“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对涉及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资金使用情况,坚持会前充分调研、听取干部职工意见,会上充分讨论、集体酝酿、集体决定,确保各项决策充分民主、科学有效、程序合法。今年,市公积金中心共召开18次主任办公会,安排部署各项工作任务,审核相关政策制度。
(二)加大普法力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市公积金中心今年积极开展法治宣传工作,结合公积金工作实际,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法治宣传活动,前往社区、街道、政务办事大厅、企业等地现场发放法治宣传材料及公积金政策宣传手册,为群众开展咨询服务。今年以来,公积金系统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活动3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现场解答群众咨询400余人次。通过宣传工作,将公积金窗口前移,面对面解决难点堵点问题,营造良好的公积金宣传氛围和社会形象。
(三)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为进一步健全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机制,结合公积金管理实际,今年,我中心加大法律顾问力量,聘请海岳律师事务所3名专业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参与重大事项决策讨论,为本系统提供法律咨询、对外合同或其他重要事项谈判、法律纠纷处理等法律服务和专业意见、建议,使中心在做出重大决策之前,充分听取专家和律师意见,积极发挥其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
(四)优化业务政策,防范业务风险。市公积金中心不断优化调整业务政策,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一是大力支持租房市场。经过深入调研,于8月份经市管委会审议通过,将租房提取最高额度由12000元/年,提高至16000元/年(“二孩”家庭提高至20000员/年,“三孩”家庭提高至25000元/年)。自租房新政出台,截至11月底,租房提取职工4297人,同比增长65.08%;租房提取额4496.91万元,同比增长95.02%。二是继续放宽贷款政策。结合我市房地产市场实际,于3月份经市管委会审议通过,延长“暂停执行存贷挂钩”政策期限至12月底。今年1-11月,户均贷款额52.3万元,比去年同期提高12万元。三是持续优化完善提取政策。今年以来,我中心三次优化提取政策,涉及重大疾病、死亡、还贷等多项提取方式,在防范风险的同时,将公积金制度做到惠民便民。
(五)加强信息化建设,发挥智慧赋能优势。市公积金中心制定《数字化发展三年规划》,以信息化为支撑,不断提高工作质效。一是制定了《数字化发展三年规划》,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不断提高综合工作质效,为群众带来更好的办事体验。一是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制定了《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实施方案》。今年4月实现了提前退休提取业务全程网办、跨省通办,住建部要求的13项跨省通办任务提前全部完成。今年2月对接了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企业登记开户、员工录用、退休封存、死亡提取等事项“一件事一次办”。二是不断完善综合服务平台功能,推进服务事项网上办。目前,可网办事项达到36项。三是高质量完成信息化任务。8月,被执行人在线冻结扣划功能正式上线,同时实现了通过省数据共享平台联网核查房屋网签备案信息。
(六)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在中心网站开辟专栏对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业务流程、职责权限、工作动态、权责清单等事项进行公开,提高工作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
(七)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做好执法证管理相关工作。针对市司法局部署的行政执法资格认证、考试工作,按时梳理到期证件,上报相关资料,做好新证换发和考试安排工作。目前市公积金中心共有执法人员56名,已做到应考尽考。并根据工作需要,增设34名辅助执法人员配合开展执法工作,解决了基层执法力量不足的问题。二是做好热线服务工作。市公积金中心制定《沧州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咨询、投诉和举报管理办法》,同时在网站公布投诉举报热线及邮箱,所有留言与信访回复率均达100%。12345热线服务“及时签收率、及时回复率、群众满意率、办件解决率”保持100%。三是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市公积金中心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将矛盾纠纷隐患消除在萌芽阶段。今年,市公积金中心通过现场接待及12329热线、12345热线、市长信箱、阳光理政等12个“线上+线下”平台,共受理9000余次群众咨询,受理30余次群众反映问题,通过热情接待、耐心解答、积极协调、及时处理,均获得群众的认可及满意。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法治建设全面推进
市公积金中心采取集中宣传与重点宣传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扩大法治建设工作的影响。一是年初制定《2023年度政策宣传活动方案》,广泛开展政策宣传宣讲,不断扩大政策影响力。各管理部(分中心)开展入企入校宣讲,积极宣讲公积金政策,了解缴存企业需求。二是结合“八五”普法工作要求,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利用办事服务大厅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平台及悬挂宣传条幅,通过现场咨询、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提高群众对住房公积金系统法治创建的知晓率。三是通过报纸、中心网站发布《关于严厉打击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行为的通告》,提醒缴存职工合法合规使用住房公积金,珍惜个人信用,并有力震慑不法分子,在我市范围内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公积金氛围。
四、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今年我中心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对照上级要求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制度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的能力仍有待提高;三是执法队伍建设仍有待增强。
为做好今后法治建设工作,我中心将从以下四方面努力:
(一)加强学习,提高依法行政意识。我中心将着重开展全体干部职工学法工作,提高职工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公积金管理队伍。
(二)深入调研,优化完善政策。我中心将深入一线调研,对工作中遇到的公积金堵点难点进行分析研究,持续优化各项业务政策,充分发挥公积金住房保障作用。
(三)广泛宣传,持续开展法治宣传活动。结合我中心八五普法工作规划要求,合理制定普法工作内容与工作计划,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公积金宣传氛围。
(四)建立住房公积金执法调解机制。市公积金中心将借鉴枫桥经验,探索住房公积金纠纷化解新路径,聚焦群众公积金领域“急难愁盼”问题,积极化解社会矛盾,提升群众认可度和满意度。
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12月10日